「花蓮教育大學學報」公開徵稿啟事
一、徵稿範圍:
教育類:有關初等教育、語文教育、社會科教育、數理教育、科學教育、特殊教育、幼兒教育、音樂教育、美勞教育、體育、師資培育及其他與國民教育相關之教育學術論文。
綜合類:有關人文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藝術等領域之學術研究論文。
請自行將「論文類別」寫在投稿首頁,必要時本學報編輯委員會得調整來稿類別。
二、徵稿對象:公開徵稿。
三、本學報每年出版兩期,審稿方式採隨到隨審,每年5月及11月各出刊一期。
四、稿件打印方式:請務必依照投稿須知格式撰寫論文(請上研發組網站──www.nhlue.edu.tw/~aca4/瀏覽或下載),並將論文電腦打字,附全文一式三份,連同「投稿首頁」、「稿件著作權授權書」及原稿電子檔(3.5吋磁片或光碟片一張)逕寄(送):(97003)花蓮市華西123號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研發組 收;原稿電子檔亦可以mail方式傳送(E-mail:mayer@mail.nhlue.edu.tw,主旨請註明:花大學報徵稿)。
電話:(03)8227106轉1061、1072 傳真:(03)8224973
五、來稿如經錄用刊登,奉贈該期學報抽印本五本,不另支稿費,版權歸作者所有;唯本校有再版之權利。
<花蓮教育大學學報>稿件著作權歸屬合約書(word檔,下載轉存使用)
投稿首頁(word檔下載使用)
「花蓮教育大學學報」投稿須知
一、稿件:投稿稿件以尚未發表之論文為限。稿件經接受,以全論文形式刊出。
二、文字:中英文皆可。中文文件有利在國內流通,建議儘量使用中文;在審稿分數相近、又面臨取捨時,以中文稿優先刊登。
三、字數、打字、排版與頁數、表格寬度:(一)字數:每篇稿件以二萬字為原則(超過兩萬五千字者,本學報不接受),字數請自行統計註明於投稿首頁。(二)打字、排版與頁數:本學報採「雙欄」橫排,建議使用本學報網頁所提供之「雙欄排版DIY體裁檔」排印;若您不便採用,投稿時不一定需要採雙欄排印。雙欄之欄列寬7.13cm、欄間距0.75cm(合計寬度15cm)、每列19字、每頁35列,連圖表不得超過33頁。(三)表格寬度不要超過15cm。
四、組織:
(一)投稿首頁:(中英文)論文題目、論文類別、論文字數、(中英文)作者姓名、(中英文)服務/就學機關全稱、職稱、郵遞區號與通訊地址、聯絡方式(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
(二)論文格式:中文論文宜「依序」含中文題目、作者中文姓名及服務機關與職級、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三至五個)、前言、方法、(文獻探討)、…、結論與建議、參考文獻、附錄(如有必要);(英文摘要頁)英文姓名及服務機關與職稱、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英文論文則將「中文摘要頁」置於文末。中文摘要以五○○字、英/外文摘要以三○○字為限,並依APA格式撰寫為原則。
(二)段落編碼方式與(建議使用之)字形、行距、字距、雙欄橫排樣式:
壹、前言 (前言、方法、文獻探討、分析…、結論與建議第一層標題黑體14pt跨中/行距最小行高16pt/與前段的距離12pt) 一、第二層標題/靠左/華康儷粗黑12pt/行距最小行高16pt/與前段距6pt 內文一律從左緣開始打印--雙欄排版、欄列寬7.13cm/欄間距0.75cm/每列19字•每頁35列/細明10pt/行距最小行高16pt字距加寬0.2pt/第一行(縮行)0.72pt (一)第三層:括弧全形靠左/細明10pt/加粗/行距最小行高16pt/字距加寬0.2pt □□1. 第四層:退二字,細明10p/行距最小行高16p字距加寬0.2(和本文一樣) □□□(1) 第五層:括弧半形/退二字,細明10pt/行距最小行高16pt字距加寬0.2pt(和本文一樣)以後各層類推退一字,其他設定相同。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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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題目、作者:論文題目宜簡明,英文題目應以大寫字體打印。作者姓名及服務機關並列於論文題目之下方。
六、章節及小節標題:論文之第一層章節標題須列於稿紙之中央對稱位置,第二層以後的小節標題加編號,必須從文稿之左緣開始。
七、數學式(若有必要):所有公式及方程式均須電腦打字或電腦繪圖,為清晰起見,每一式之上下須多空一行。
八、插圖:稿件若有插圖、照片,其文字之字體一律以打字為準,其大小之決定原則為原圖縮成橫寬8 公分時圖中字體符號高2釐米。最大的圖片範圍為15cm*21cm。
九、符號說明:論文後若須有符號說明及其單位時,按英文字母先後次序排列,置於參考文獻之前。
十、參考書目:請務必附上參考書目,未附參考書目者恕不受理。請儘量參照APA之格式撰寫;經論文審查通過但仍需修正文稿者須在期限內寄回修正之文稿及其電腦磁片,逾期視為棄權論;所有中文參考文獻依作者姓氏筆畫多寡排列,英文參考文獻須按作者姓氏之英文字母先後次序排列。文獻內容排列次序為:作者姓名、年份(括弧,中文用民國年代,外文用西曆)、篇名、刊物名稱、卷數、號數及頁數。
〈花蓮教育大學學報〉稿件審查要點
一、依照稿件性質,每篇聘請校內外相關學門之學者專家兩名擔任審查人(reviewer),負責稿件之審核(以校外的審查人為主,但投稿作者為校外人士時,審查人可以是本校教師)。
二、稿件經本學報接受時,原作者必須參照審查人提供之意見修改,如拒絕修改者,或未按通知時間期限完成修改者,本學報可以保留或取消該文稿刊登的資格。
三、〈花蓮教育大學學報〉稿件審查標準與審查意見表 (僅供參考)
一、您對本文的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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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重點項目 |
配分 |
得分 |
備註(分項評述或綜合評述) |
1.論文整體組織的嚴謹度與內容的充實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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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方法的嚴謹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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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創見、學術或應用的價值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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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字精準、流暢之程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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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參考文獻或引註的完整性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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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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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您認為花大學報是否適合接受本文之發表? 接受等級:□優先接受(85分以上) □接受(84-75分) □ 可考慮接受(74-70分) *□不接受(69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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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正意見如下:(亦可寫到背面,或附另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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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教育大學學報〉稿件接受標準:
1.兩位審查人評分均在75分(含)以上者則接受。
2.兩位審查人所評定之成績均未達70分者則不接受。
3.兩位審查人評分之一低於70分以下者、但另一高於70分(含)以上者送第三位審查人審查(90.11.28花蓮師院學報 第十四期第一次編輯會議決議)。
4.兩位審查人評分若介於接受(75分以上)與可考慮接受(70分以上)者時,授權由主任委員或編輯委員決定。